成都原交通局长堕落轨迹 对三陪看不惯到试试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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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09:33 新华网 | ||
背景:石全志,男,大学毕业后在工厂曾先后担任技术员、工段长、车间主任、副厂长等职务。1989年3月,石全志担任成都市交通局局长和党组书记。1995年8月,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1998年,石因表现较好被减刑三年。 我出生在一个干部家庭,1967年大学毕业,1972年便与爱人来到四川参加“三线”建设。1989年在担任成都市交通局局长兼党组书记后,我的思想开始发生变化。每当回顾自己 1993年底,在一次会议后,某县级市交通局局长等人盛情安排我到有三陪小姐的歌舞厅去见识见识,所谓“潇洒走一回”。虽然当时也在犹豫,但是最终内心的欲望还是战胜了理智,我去了。 回来后,我心里感到很不是滋味,我的所作所为毕竟是党纪、政纪所不允许的。1993年12月27日,在全局干部参加的元旦茶话会上,我讲了三点:第一,今后我不再去舞厅、卡拉OK厅;第二,今后我的业余生活只是读书、看报和练气功;第三,希望同志们对我监督,并各自珍重。 之所以讲这些话,主要是我感到依靠自身的力量似乎难以从欲望中挣脱出来,想把自己置于职工的监督之中。但是权力大了,周围恭维的人多了,“抬轿者”便更有市场。1994年初,在彭州开完区县出租车管理工作会后,又有人拉我去做按摩,我同意了。就这样,我和按摩小姐胡某熟悉了,对她也有了较好印象。那天,盛情之下我多喝了两杯,一种新鲜感、占有欲,一种不会被人发现的侥幸心理,使我迈出了罪恶的一步。 从此,我像着了魔似的,一周往返彭州两三次,花4万元将胡从曾包养她的老板手中“夺”过来,为她租房、买豪华家具,还给她安排工作。后来得知胡某想来成都,我进退维谷。 我深知这样发展下去事态一定会很严重,但是当时“色令智昏”,便不顾一切铤而走险。为了不使事情败露,我只好假借办公司之名,安排胡某来成都,并批出100万元“帮助”她经营公司。 “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在那前后的一段时间里,内心的负罪感,害怕被发现的恐慌,使我惶惶不可终日,根本没什么幸福快乐可言。当我曾捧过鲜花和奖状的双手被戴上冰冷的手铐,当法官宣布依法判处我有期徒刑二十年时,苦涩的泪水夺眶而出。我对不起党,对不起年迈的母亲和妻儿,对不起关心我的朋友……巨大的心理落差以及精神上经受的悲凉是常人无法理解的。每当半夜醒来,揭开心灵深处悔恨的伤疤,那滴滴鲜血、阵阵剧痛让我痛不欲生,我多想大声呼喊:后来者,以我为戒吧!(文/毓轩 整理) 点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令,严禁党员嫖娼,严禁党员进入不正当的娱乐场所。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曾要求共产党人自律。腐败分子是极少数,我们绝大多数的党员、领导干部是能够廉洁自律,独善其身的。石全志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严以律己,自觉地按照各项党纪条规要求自己,规范自己,在人生价值的坐标上真正把信仰定位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鄙视腐化,追求崇高。然而,他却以权谋色,一味追求感官享受,其结果是灵魂锈蚀,最终造成了人生的悲哀。那句“后来者,以我为戒吧!”的呼喊痛彻肌肤,我们应该时刻以他为鉴。(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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