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部门公布两起偷税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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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09:51 石家庄日报 | ||
石水 本报讯 日前,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公布了两起偷税案:石家庄建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东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两家房地产公司采用虚假纳税申报、少计收入等手段逃避税费,其行为已构成偷税,被处以重罚。 据介绍,石家庄建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01年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取得销售商品房收入397.7万元,但未记收入,造成少缴营业税198850元、城建税13919.5元、教育费附加6959.75元。其中,2001年1—4月份少缴营业税175000元、城建税12250元、教育费附加6125元,2001年5—12月份少缴营业税23850元、城建税1669.5元、教育费附加834.75元。市地税稽查局责令该单位限期补缴少缴的税(费)款,给予加收滞纳金处理,并对该单位2001年1-4月份所偷税款处以0.5倍罚款计93625元,对2001年5-12月份所偷税款处以1倍罚款计25519.5元。 石家庄市东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领取发票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采取虚假纳税申报、少计收入等手段,少缴2000年度营业税124223.30元、城建税8695.63元,其行为已构成偷税,并少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4347.82元。同时该单位还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以及未按规定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行为。市地税稽查局责令该单位限期缴纳偷税款共计132918.93元以及教育费附加4347.82元;并对上述应补各税(费),分别自滞纳之日起至入库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金,同时对该单位上述偷税行为分别处以偷税金额1倍的罚款共计132918.93元;对该单位未按规定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行为以及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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