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工作有了考核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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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09:51 石家庄日报 | ||
孙英明任会君王曙汉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近日制定出台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省政府根据考核内容制定了五个方面的考核指标,对市、县政府采取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省政府审定后还将公布考核结果。 《办法》规定考核的内容包括: 城镇新增就业情况。全省城镇当年新增就业50万人,其中我市为8.86万人;当年全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0万人,其中我市为3.54万人;全省当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其中我市为4.5%。 落实再就业政策。设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再就业实施办法,7月份全面进入实施阶段;《再就业优惠证》尽快全部发放到位等。 强化再就业服务情况。政府部门落实再就业政策工作,实行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一次性办完工商、税务、社会保险登记和其他有关手续的“一条龙”服务。劳动力市场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及时、便捷、多形式的岗位信息服务等。 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情况。按当地下岗失业人员数量及再就业工作任务要求,当地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促进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全年再就业所需资金的方案和列入预算的资金数额。 落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情况。确保进中心、签协议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代缴达到100%等。当年全省各级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4050”人员再就业3万人,其中石家庄市53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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