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信用社非法吸纳存款24亿 四负责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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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10:1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8日电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湖北省检察院消息:潜江幸福城市信用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4亿余元,该信用社原负责人周训和、罗帮良、曾祥松、陈红,近日被依法惩处。 1996年初,潜江市幸福集团公司有关工程上马后,资金紧缺。通过副总经理罗帮良介绍,该集团董事长周某同当时的湖北大江城市信用社理事长周训和签订合同,承包潜江幸福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承包之日起至1999年3月,周训和等4人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多次擅自提高存款利率,在武汉、潜江等地揽储,吸收存款24.28亿余元,其中除支付正常利息外,另支付高息1.73亿余元,最终导致幸福信用社不能按期支付储户存款高达4.8亿元,引发储户恐慌。 另外,1996年12月至1997年7月,周训和还指使幸福信用社工作人员,将8186万余元巨款分3次转移至武汉某公司据为己有,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潜江市法院日前作出判决,周训和被判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罗帮良被判刑4年半,并处罚金45万元;陈红被判刑4年半,并处罚金45万元;曾祥松被判刑4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上述4人一切违法所得依法被没收,上缴国库。(记者陈曙光通讯员徐凤明周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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