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我想回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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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10:29 温州都市报 | ||
小关今年未满18周岁,念高中的她多想自己活在往事里,因为以前的家还是蛮幸福的,家中经济条件尚可。但不知怎么了,去年8月份爸妈离婚后,小关和弟弟被判给了爸爸。可是,五一假期的一天晚上,小关被姑姑等人赶出家门—— “我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和弟弟、爸爸住在一起了。放假后,回到了爸爸婚后的家,却被赶了出来。既然法院把我判给了爸爸,为什么不能和爸爸弟弟他们住在一起?!” 昨天,女孩小关伤心诉说着…… 爸妈离婚的时候,因为弟弟是男孩子,归爸爸抚养,而她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爸爸这方坚决不肯要她,而妈妈又居无定所,又考虑到爸爸一方的经济实力对她以后的成长有所帮助。最后,法院也把她判给了爸爸。 父母离婚后,小关跟弟弟、爸爸三人生活在一起。刚开始,一家人相处得也较平静,小关是住校生,有时偶尔周末回来住一下。今年2月份,爸爸跟另一个女人结婚了。 那天,小关从学校回家后,发现家里有一双女人的鞋子,当时以为爸爸带了什么不三不四的女人回家,于是就骂了几句。哪知奶奶、姑姑她们知道了都针对小关,甚至连家中的防盗锁都给换了。小关向爸爸要,爸爸则说以后再说,给些生活费就把小关给打发了。每次回家都是按门铃弟弟来开门的,而后妈对小关则视而不见。 今年的五一假期,小关从学校回家,姑姑和姑父一人抓头发,一人抬脚,强制把小关赶出家门,那一次小关在楼梯上坐了整整一夜。此后,爸爸让小关到奶奶那里去。可奶奶爷爷也总无缘无故地责骂她。 现在暑期开始了,学校不让住,小关很想和弟弟能在一起过个假期,但她总被拒之门外…… 记者附记:对此,记者咨询了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马文兵律师,马律师称,从法律角度讲,小关的父亲已给她提供了生活费及居住处,已尽了抚养义务,没有违法,再说法律也没规定抚养一定要住在一起。但从道德上说,小关的父亲太冷酷无情,没有尽到做父亲应有的关怀和责任,使小关缺少家庭应有的温馨。本报记者杜笑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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