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丢了“盗抢险”咋也没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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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11:03 黑龙江日报 | ||
顾立君说,2000年实在太倒霉了,求亲戚求朋友凑了4万元,从哈市正达出租汽车公司买断一辆夏利车,可没开上几个月就被盗了,更没想到的是,想从车险中找点安慰也没能实现。当时,顾立君到公司询问才知道,他与公司签的《买断协议》里所说的“保险”不包括“全车盗抢险”。日前,顾立君把正达出租公司告上了法庭。车开了八个月被盗 据顾立君介绍,2000年3月,他看到哈市正达出租汽车公司的广告,二手夏利车可买断 2000年4月10日,双方达成协议,并在哈市公证处的公证下,在《夏利三厢轿车一次性买断协议》上签了字。协议第四条写着:“乙方(顾立君)买断的车辆实行强制保险,由甲方负责办理投保手续。” 夏利车买到手后,由于很破旧,顾立君直接就把车拖到了修配厂。花了近1万元进行修补装饰,“新车”终于上道了。顾立君想,这下可有工作了,以后一定好好干,尽快把借的4万元还给人家。可没想到,2001年3月的一天,夜班司机把车停在华山小区2号楼下休息时,车被盗了。当时,顾立君并没太着急,因为他想,公司给保险了,损失不会太大。正达公司成被告 当顾立君来到公司查看保险单时万万没有想到,公司出具的“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复印件上“全车盗抢险”栏却是空的,公司只给保了车辆损失险、车上责任险(车上座位)、第三者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几个险种。当时,顾立君和爱人一下就懵了,他们觉得让公司大大地骗了一把。 接下来的两个多月,夫妻俩几乎跑遍了哈市周边的县城寻找他们被盗的车,花了好多钱,可始终没有结果。过了约半年,顾立君找到公司,公司张经理说,双方都有责任,但就如何索赔,公司并未给答复。顾立君夫妇说,车未丢以前,他们按协议规定,向公司缴纳的各种费用一样不少,可为什么公司骗他们,“保险”项中没有“全车盗抢险”,“公司应该在签协议时告诉我们。” 2002年3月,顾立君夫妇再次来到公司协商此事,公司的答复是,愿去哪告哪告,不管! 2002年4月28日,顾立君将正达公司告上了法庭,可不知为什么,案隔一年零二个多月了,南岗区法院还没有下判决书。各界人士话车险 哈市出租车协会刘信会长说,双方在签买断协议时,出租车公司有义务把险种告之买车者,同时买车人应该看清楚险种后再决定买。像顾立君这种情况哈市还很少见,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正达公司有一定的责任,顾立君也有一定的责任。 哈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田律师认为,从本案自身看,顾立君并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出租车公司有义务把险种内容告诉顾立君,出租车公司的这种做法属于民事欺瞒行为。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哈市各出租车的车险普遍存在的欺瞒性。有的出租车公司为了私利,只把一部分车参保,待未参保车发生事故或意外,公司把参保车的车牌换过来,骗取保费;这对有的保险公司来说也是“周瑜打黄盖”的事儿,因为这些保险也有任务额。有的出租车公司干脆对车辆只保几种对公司有利的险种,具体保什么,出租车司机根本不知道。 这位人士说,这种情况,哈市出租车界普遍存在,司机对自己的车险有知情权,他建议有关部门,建立“一单一证”制,在保单透明的同时,每位司机应该有权持保险证,对自己的车保什么险心中有数。(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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