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0”撞人逃逸司机 被锁定 记者再访事发地发现安全隐患(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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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11:25 沈阳晚报 | ||||||||
午夜车祸 据交警和平二大队事故科宋伟超科长介绍:6月20日午夜11时30分左右,他们接到报案,和平区宁波路与振兴街路口不远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被害人已死亡。宋科长与事故科2名民警火速赶到现场,支队事故处领导及逃逸侦查科的同志也随后赶到。经过勘察,现场血迹距离死者约1.7米,死者仰卧在第一行车道上,距离人行横道18.8米(如图1),现场有两道明显的刹车痕迹。死者为一名40岁左右的妇女,面部有血,穿黑上衣、黑裤子,身上没有任何证件,只有一把钥匙和十多元钱,现场除了尸体外,没有其他物证。 事发10分钟后,又引发一辆大货车与出租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原来,一辆大货车经过此地时,为躲避躺在地上的人,向左打轮,与前面迎面行驶的一台出租车相撞。为此,交警部门勘察了两起事故的现场,并寻找目击证人。 事故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本报也在第一时间在全体市民中开展了“文明行车,文明行路”的大讨论,号召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行车、文明行路的好市民。沈阳市交警支队陈广仁支队长、曲长海政委也责成支队事故处与二大队成立专案小组,全力侦破此案。 热心的哥 事发后,交警部门对此案进行了深入的侦查和分析,结果认定一辆翻斗大货有重大肇事嫌疑。6月22日是周日,宋伟超科长与民警张义斌放弃了休息,并通过支队车辆处、沈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找到了该车的车主(于洪区大潘镇马贝村人)、事发当晚的司机及白班司机,带回队内进行了询问。 经询问,当晚司机为车主的弟弟,他当天与其他12台车辆一起,从青年公园北侧的一处工地拉沙土运往铁西区保工街,他本人曾开车经过事发地点。他称,自己看到马路上有一个人,但他从该人的左侧绕了过去。不过,当他将车开到方型广场时,被一辆出租汽车别住,出租汽车司机下车后说:“你刚才碾着人了!”但他坚称没有这回事,二人发生了争执,随后,他打电话给自己的哥哥,其兄闻听此事后,没让他继续干,而是将他调到了别处。 交警根据这一情况,找到了当晚拦车的出租汽车司机。这位好心的哥介绍,当晚他经过事发地时,看到马路上躺着一个人,他从其身边绕过,可车刚过去,就看到一辆大货车把人压了,却没有停下来。于是,他将出租车停下,并暗暗记住了车牌号,一直追到方型广场附近,才将该车别住。 当晚另有一名的哥及一名路人目睹了他拦车及二人相争的过程。当时,路人还“建议”大货车司机:“你给他(指拦车的的哥)些钱不就结了?”但被好心的哥拒绝了:“我不是为钱,他压人了,就应该回到事故现场去!” 雨夜排查 既然当晚往铁西运沙的车辆都会经过此地,于是二大队交警又找到了当天组织运沙的货主,让他联系当晚运沙车辆于6月23日晚6时,准时到马贝接受检车。 因当晚天降大雨,许多车主以为交警不会来,并没有按时到达,于是宋科长和民警在雨中等了半个多小时,将车辆全部检验完毕,并基本排除了其他车辆的肇事嫌疑。至此,为侦破此案,交警先后排查了200多台相关车辆,检验了车痕,提取了微量物证,进行了尸检。在科技手段与群众走访相结合的基础上,初步认定:死者当时坐在路中央,先被一辆底盘较高的车辆剐倒后,又被一台大货车从胸部到腿部横压了过去,此后又有一台车从其头部擦过。死者死因为脏器损伤,其腿部辗压的痕迹与好心的哥别住的大货车的轮胎印记吻合。目前,各种证据均表明,当晚被好心的哥别住的车辆及司机为肇事嫌疑车辆和嫌疑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逃逸司机:发生事故后,应该尽早投案,争取宽大处理;同时,希望广大群众能够积极举报,提供事故相关线索。 本报记者张晶 记者再访事发地 就在记者即将结束采访时,宋伟超科长谈到事发地点宁波路的路况时(如图2),他深表担心。作为处理事故的一线民警,他在不到两年时间里,处理了发生在宁波路上的8起死亡事故。当日下午,记者前往事故发生地进行了现场采访。 附近居民反映,宁波路直通南湖公园,并与砂阳路相连,在600米的宁波路上只有一排路灯,而且路旁松树较为高大,司机的视线极为不好。行人及自行车通过路口时,十分害怕周围呼啸而过的机动车。而且因为灯少路暗,住在附近的女同志都不敢走夜路。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名骑着三轮车过马路的人不得不几次探头察看路况后,才小心翼翼地经过此段(如图3)。为此,本报在此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对宁波路进行改造,加强这里的照明设备,对道路进行适当改造,避免类似的惨剧再次发生。 沈生 祝恒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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