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环境:3大害危胁13大保护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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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12:30 云南日报 | ||
日前,记者从昆明市环保局获悉,昆明市环境监理所监理人员在刚刚完成的生态环境监察中心痛地发现,登山群众带来的白色垃圾、践踏和采集植被;地方政府违规批准的开山采石、挖山取土、开发建设项目和保护区内宾馆、饭店、公厕生活污染等3个方面的人为破坏正威胁着昆明市市属以上的13个自然、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自然环境。 据了解,根据云南省环保局的部署,昆明市环境监理所于2003年6月4日至6月27日间, 现场监察中监理人员发现,各个自然、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开发与保护总体情况良好,但其中却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些与“保护”不和谐的音符——在城市附近的风景名胜区,由于登山锻炼的群众日益增多,带进保护区的各种垃圾特别是“白色垃圾”以及践踏和采集植被,时刻威胁着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以西山风景名胜区为例,从1999年以来,每天登山的群众就有0.8至1.2万人,清理垃圾量4吨/日以上,植被区被人为的践踏成道路的现象日益突出,逐渐在保护区内“流行”开来的农家乐,无序建设和竞争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加重。 而以金殿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范围内九龙湾一带的采石场为代表的建设项目,凸显出的是有的地方政府领导和审批部门只从眼前利益出发,不依照法律、法规和保护区管理条例规定,批准在保护区范围内开山采石、挖山取土、开发建设项目,破坏了保护区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的现实。在本次生态环境监察中,发现的相同例子还有石林岩溶地貌旅游胜地二级保护区内,火车站附近几个与景区无关的建设项目;双河—磨兰德水源森林保护区内晋宁县双河乡政府建的小型洗矿厂等。 此外,记者在本次生态环境监察的结果中还注意到,为满足旅游需要修建在自然、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宾馆、饭店和公厕,其中的一部分如今却成了环境“杀手”,由于根本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外排,是保护区自然环境的又一大污染源。 保护区的风景区在向人们提供优美环境的同时,遭到的却是无情的破坏,有关专家提醒昆明人,自然环境破坏容易保护难,昆明人已不止一次吃了破坏环境的亏,如何在“享受”自然、生态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提供给我们的美好的同时保护好它们,值得每一个昆明人深思。 宋 蕾(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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