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湾口外拖轮与渔船相撞渔船沉没船员遇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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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16:30 深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彭森通讯员李颖)7月5日凌晨,大鹏湾海域再次发生碰撞事故。拖轮“华通”在前往南海油田过程中,在大鹏湾口外海域与渔船“粤阳东13028”发生碰撞,渔船随即沉没,但船上11名船员全部获救。6日与7日连续两天,深圳海事局对当事船船员展开了海事调查。截至昨天下午3时,有关事故原因和后续处理工作仍然在进行当中。 据悉,7月5日8时50分,深圳海事局值班室接华威近海服务公司报告,该公司所属拖轮 6日上午开始,深圳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及南山海事处调查人员对返港的“华通”轮上主要当事人及渔船船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取证。据“华通”轮船员说,由于事发时附近渔船船只使用强光灯,导致其无法及时发现“粤阳东13028”渔船;当发现时,两船距离已经非常近了,采取有效措施已经无法避让。事故前期调查昨天下午基本结束,最终原因还有待进一步的核查。 海事局有关人员称,由于渔船沉没地点处于几十米的深水区,因此并不碍航。在深圳海事局的要求下,目前华威公司已将获救的11名船员妥善安置于蛇口的一家宾馆,并送往医院进行身体检查。据了解,渔船船员个别轻伤,情绪稳定,目前该渔船所在地镇政府也已派人前来深圳,就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处理。 作者:记者彭森通讯员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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