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车盗卖国有财产阜阳一仓库保管员贪污431万元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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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09:13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这个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贪污罪判处阜阳某厂原嘴棒仓库保管员张东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其非法占有的国有财物款,计人民币431万多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张东亮现年37岁,1995年10月,他在任该厂嘴棒仓库保管员时,对账中发现库存的卷烟嘴棒数量大于生产使用的记录数据,便将嘴棒多出的情况告诉本厂物资 1998年,郑加星又找到张东亮,提出以每车12万元的价格购买嘴棒,这又一次吊起了张东亮侵吞国有财物的胃口。之后,张东亮以该厂的名义,先后从蚌埠某材料厂提出嘴棒20车,每车520万支,并租用货车直接将货运往福建。张东亮得赃款240万元,但给该厂造成的损失达398万余元。 3年后,该厂更换了领导班子,新任厂领导要求全厂清仓查库。张东亮得知后携带挥霍后剩下的120余万元赃款逃往海南省,与姘妇过上了逍遥法外的生活。前不久,张东亮终于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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