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参与轮奸家人包庇 19岁年龄篡改为13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09:32 温州新闻网 | ||
为使儿子逃避法律制裁,马某一家在户口簿上做文章,反而使全家5口都成了阶下囚。近日,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妨碍司法的案件。 2002年9月19日,被告人马某、孔某之子马志龙因伙同他人强奸(轮奸)幼女,同时涉嫌盗窃犯罪,被格尔木警方刑事拘留。马某夫妇同哥哥及女儿商量后欲将儿子的年龄由19岁改为13岁,使之成为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于是返回到户口所在地民和县,以“儿子去上学,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