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交警为您答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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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09:46 济南日报 | ||
本报讯近日,快速处置交通事故现场在我市实行。不少读者致电本报,询问在快速处置交通事故时,如何确定事故责任,作为事故处置的依据。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交警部门的有关负责人。 交警部门负责人说,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肇事者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追尾前车的;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辅路车未让 另外,对于双方均有违章行为的,按以下规定认定事故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第一条中所列违章行为之一,且行为相当的,负事故同等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第一条中所列违章行为,违章情节起主要作用的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另一方负事故次要责任;一方当事人有第一条中所列违章行为之一,另一方有其他违章行为且与事故有因果关系的,有第一条所列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另一方负事故次要责任;一方当事人属无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超期报废机动车、驾驶假牌、证(套牌)机动车、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其中之一者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自身车物损失的均由当事人承担,同时还要按责任承担对方当事人的损失。(本报记者张涤 通讯员 宋兵 冯乃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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