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兄弟冲击法庭殴打“杀父仇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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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16:47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7月9日电 据当地媒体报道,在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被害人的儿子孙强、孙权等冲进审判区打倒两名被告人而造成的冲击法庭事件,7月5日由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以扰乱法庭秩序罪,一审分别判处孙权有期徒刑1年,孙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月26日上午10时许,孙权、孙强等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其父亲孙胜利被赵丹、
在7月5日的庭审调查中,被告人孙权、孙强都承认自己没有听取法警的警告和劝阻,冲进审判区殴打了赵丹和赵敏强。但两人又说,当时他们和母亲在一起,母亲见到被告人出现后,情绪非常激动,哭闹起来,被人带出法庭,他们受到母亲感染,对杀父仇人分外愤恨,所以冲上去打了赵丹和赵敏强。 两名辩护律师分别为孙氏兄弟作了无罪辩护,认为被告人扰乱法庭秩序并无预谋,而是因为见到杀父仇人情绪失控而引发不理智行为,且事发后对西安中级人民法院的损失已作出赔偿,所以希望法庭对两被告只处罚金或司法拘留等。孙权和孙强也强调自己不是故意的,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法庭根据《刑法》第309条“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规定,考虑到两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又积极赔偿法庭损失,对孙权、孙强扰乱法庭秩序罪作了从轻判处,两人当庭未表示上诉。 孙父被杀案日前已有结果,凶手赵丹、赵敏强被西安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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