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废水直接外排罚款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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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5:0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局获悉,今年6月下旬因擅停治污设施直接将生产废水外排而被“抓了现行”的滑县两家造纸企业,被分别给予了“停止生产,罚款10万元”的处罚。 今年6月25日夜,省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安阳市滑县复兴纸业公司和新华造纸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两企业治污设施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停运,生产废水直接外排。6月30日夜和7月1日上午省环保局执法人员又“杀了个回马枪”,对两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污 (记者 韩磊)大河报2003-07-10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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