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侵犯商业秘密还是“人才流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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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7:19 深圳商报 | ||
宝安一工厂4名技术工人被上海一企业挖走后,这边损失千万,那边扭亏为赢 是侵犯商业秘密还是“人才流动”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实习生王卉玲)因涉嫌用高价雇佣深圳宝安公明镇树厂模具工人,窃用该公司独创的爪链模具技术,生产出与该公司产品同等的爪链并进行 技术外泄损失1186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向小祥、黄应中、李启兵、李如润分别于1994、1995年在深圳宝安区公明镇树厂做模具工人,学会了该厂独创的爪链模具的制造、调试、维修技术,该技术的权利人潘国基多次告诫向小祥等4人不得将该厂的技术外传。1998年初,同样生产爪链的上海流行饰品公司的股东林耀章因自己厂里生产的爪链在外型、生产速度等方面不如树厂,遂起意挖走树厂的技术工人。林耀章先后与这4名技术工人联系上并许以高工资,终于使向等4人先后离开该厂转投方顺龙控股的上海流行饰品厂。随后,4人帮助上海流行饰品厂开发出与树厂一样的爪链模具并进行了爪链的生产、销售。2001年底,树厂报案。经评估,该厂因技术外泄而受到损失共计1186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耀章以利诱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被告人向小祥等4人违反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被告人方顺龙明知或应知上述被告人行为,获取并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被告称是“人才流动” 上海流行饰品厂的控股人方顺龙昨天第一个出庭,他在庭上称,虽然身为该厂的控股人,但实际上林耀章全面负责生产和销售以及人事诸多事宜。林到深圳找4名技术工人并高薪聘请的事情,他事先并不知晓,直到工人相继来上班后他才知道,当时他认为这是人才的正常流动,没有什么奇怪的。 “挖来”的工人月薪6000元 随后出庭的林耀章在庭上承认,自己通过朋友认识了树厂的向小祥,向他提出是否能到上海来帮忙,并许诺每月的工资是6000元,如果厂子赢利之后还有分红。林同时承认他以同样的方法先后找到了其余3人,除李如润的工资是每月3500元之外,其余均为6000元,同时公司还报销他们几个人回家的来回机票款。同时他也供述当时这个行业技术工人的普遍工资为2000至3000元左右。 工人到位后上海饰品厂开始赢利 虽然,方顺龙和林耀章一再声称自己的行为不是有意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但同时二人亦称,树厂的爪链的确要比他们厂的看上去感觉好,自4人来厂之后,将模具开发成功,他们厂就逐渐从过去的亏损走向了赢利,截至到案发时共计赢利达200万元左右。 4名被告否认技术归树厂 向小祥等4人下午开庭时相继出庭,4人都称他们是被林耀章所承诺的高薪所吸引而跳槽至上海,当时他们在深圳的月工资只有1000到2000元不等。4人在庭上否认他们所掌握的模具的核心技术来自树厂,都说是自己在平时工作时摸索掌握的。 截至昨日傍晚休庭时,本案法庭调查结束。本案今天将继续开庭审理。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胡名忠实习生王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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