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为情轻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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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7:42 潇湘晨报 | ||
本报郴州讯因男友拒不承认小孩是自己的,伤心之余,一孕妇欲投河轻生。7月5日下午,永兴县公安局110民警成功救起一为情跳河自尽的怀孕青年女子。 7月5日下午5时许,永兴县110值班室接到群众电话报案称:有一青年女子从永兴北大桥上跳河了。接报后,教导员曹爱平立即率三名值班民警赶赴现场,此时跳入河中的女子已随河水流出了约300米。此时,岸边有许多围观群众,由于水流较急,群众不敢跳入河中救人 事后,据该女子介绍,她姓唐,资兴市人,因吸毒被送进郴州市戒毒所强制戒毒,在戒毒期间,唐姓女子认识了同在一起戒毒的永兴县一谷姓青年男子。今年3月27日两人同时被释放,这女子就跟谷姓男子来到永兴县男方家中,两人以恋爱关系同居,7月5日,唐告诉谷自己怀孕了该怎么办,男方坚称孩子不是自己的,她听后非常伤心,越想越想不通,最后来到永兴县跳河寻短见。曾清文 孟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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