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用法:何时你可拒绝行政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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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09:02 金羊网-新快报 | ||
实例: 成某是一出租车司机,因为顾客要赶时间,他就冒险闯了红灯。不料被交警李某发现了,当场罚款100元。成某说这年头有人冒充警察罚款赚钱,所以要求李某出示执法证件。李某便以成某态度不好为由又加罚30元。请问李某的处罚行为合法吗? 依法行政,意味着行政机关的行为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罚款是最常见的一种行政行为,自然也要受到《行政处罚法》的相应限制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34条第1款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所以李某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超过50元是不能当场处罚的,成某可以拒绝,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复议。成某要求李某出示执法证件是法律允许的,也是李某的法定义务。李某因而加重罚款显然是错误的。(主持人宇轩信箱或邮寄新快报采访中心)(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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