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味毒倒“小花” 法院判决李某获赔17.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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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14:32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梁宗记者宋皓亮)崇明一对夫妇擅自向阴沟内倾倒有害原料,致使向化中心小学二年级女生李某在影剧院看电影时中毒致残。市第二中级法院近日终审判决黄某夫妇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3.9万余元;崇明县向化文化发展中心赔偿3.4万余元。 2001年11月29日9时30分,崇明县向化中心小学组织学生观看电影,当学生进场时闻到一股浓烈的异味,学校老师马上和影剧院交涉,影剧院工作人员解释此异味系镇上一对夫妇 事发后,当地政府查明有毒气体来自电影院旁边的阴沟内,系该镇一黄姓居民私自搞合成煤气试验后,其妻汤某将试验用的残液倒入阴沟所致。 法院经审理认定,黄、汤对中毒事件负主要责任;镇文化中心下属的向化影剧院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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