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墙脚老板被逮泄机密同为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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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0日17:07 深圳晚报 | ||
宝安首宗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开庭 挖墙脚老板被逮泄机密同为被告 本报讯(记者周江南通讯员周虹杨志刚)昨天,宝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宝安区首宗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台湾商人方某因“挖墙脚”与被挖的人同上被告 庭审中,宝安区检察院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向某、黄某、李某、李某某分别来自广东、四川和重庆,在宝安区公明镇树荣厂做模具工人。他们在该厂工作的七八年时间里,学会了该厂独创的爪链模具的制造、调试、维修技术。该技术权利人潘国基多次告诫上述被告人不得将该厂的技术外传。1998年初,同样生产爪链的上海流行饰品公司的股东林某起意挖走树荣厂的技术工人,经联系,被告人林某先后联系上向某、黄某、李某、李某某等人,并许以高工资,最终使向某等人先后离开该厂转投方某控股的上海流行饰品厂。向某等人帮助上海流行饰品厂开发与树荣厂一样的爪链模具,并进行了爪链的生产、销售。2001年年底,树荣厂报案。2002年6月3日,宝安公安分局依法逮捕上海流行饰品公司董事长、台湾商人方某,随后,将林某等5名同案人抓获。经评估,该厂因技术外泄而受到直接损失共计人民币1160万元。 由于案情复杂,涉及商业性问题较多,在昨天一天的庭审当中,法庭只完成庭审调查程序。案件的判决结果待整个案件程序完成后作出。 作者:记者周江南通讯员周虹杨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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