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俩11岁少女落水殒命 动物园各赔三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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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01:48 辽沈晚报 | ||
伤心老父欲上诉 身为盲人的李父说,女儿李子喻自打懂事就成了自己的眼睛,带着他走这走那。女儿走了后,一年了,他没再上过街,惟一去的地方,就是法院和律师事务所。 张父说,女儿张丹是这个贫寒家庭的最大希望,他总会把最好吃的东西留给女儿。女 两个家庭,在去年的同一场灾难中,共同失去了他们最珍贵的、当时年仅11岁的女儿。于是,两个家庭的父亲一起走上了漫漫长路,发誓要为女儿讨个说法。 黑色回忆:暴雨里痛失爱女 2002年5月11日,下午开始,沈阳市下了当年入春以来最大的一场雷阵雨。我们只能从这两个父亲时隔一年后依然悲伤的诉说中捡起些碎片:“那天下午一点多的时候,突然有人到家里,说孩子出事了……他们不让我去,她妈妈和亲戚去了……我一个人等在家里……那种心情,怎么形容?我是个盲人,我看不见,我也不能去救孩子……”李父的眼睛尽管看不见,但已经写满了悲伤,说不下去了。张父继续说:“到了现场,好多搜救的人都到了,消防的、潜水的、特勤的……先捞上来的是他家子喻,5点多时,我家丹丹才找到……子喻她妈当时哭得都瘫了,我也不敢看女儿……” 第二天沈阳各大媒体对这件惨案的报道称,当日张丹、李子喻和另一名同班女生在下午1点左右来到沈阳市动物园游玩时滑入运河水中。经过近4个小时的搜救,另一女孩获救,而张丹、李子喻却永远闭上了她们11岁的眼睛。 一年:两父亲为女奔走 在李子喻的家里,记者看到一张她生前睡过的小床还放在那里,被褥依旧。“没人睡了,但是我偶尔会上去躺一会。”李父抚摸着那张小床喃喃地说。 经过现场勘查,他们发现,就在孩子落水的地方,堤岸边一块长达1米的条石脱落,堤岸落下了一个大大的缺口,而在水边,又没有任何警示的条语。为此,两位父亲都认为,是由于沈阳市动物园缺乏该水域的管理才造成惨剧发生,并于2002年9月将沈阳市动物园、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告上法庭,分别索赔7万余元。 一审判决:公园各赔三千 2002年10月28日,大东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3年7月8日,大东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两原告的女儿张丹、李子喻在事发时年满11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对其负有监护责任。两孩子到沈阳市动物园运河边趟水玩,掉入河中溺水身亡,其家长没有尽到监护的责任,故对此事故的发生应负有主要责任。沈阳市动物园的运河边护堤条石有缺损,作为公园的管理部门负有必要的管理义务,且当时正值雨季河水上涨,应加强巡视。故沈阳市动物园对此事故的发生应承担次要责任,给付张父、李父之女死亡赔偿费3000元。 面对这个3000元赔偿的判决,李父和张父坚定地告诉记者:“我们要上诉!” 记者王晓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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