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战争游戏”打爆右眼无人认帐 参战者个个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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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04:40 重庆晚报 | ||
“砰……”彩弹击中右眼,“哪个打的?”除了此起彼伏的“枪声”,无人应答。余童在这场惊险刺激的彩弹对抗射击中失去宝贵的右眼。 无人承认是“凶手”,伤害得不到赔偿,余童愤然起诉——状告组织活动的单位、提供活动项目的游戏场以及参加活动的11名同事。沙坪坝法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11个同事每人赔偿余童五千余元。感受战争氛围彩弹击中右眼 2001年7月,重庆大学毕业的余童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签订了一年试用合同,进入该局稽查总队四支队工作。去年4月5日(星期五)下午,大伙商议周末外出活动。有人说江北铁山坪“国防教育基地”的彩弹对抗射击很刺激,余童和他的同事们当即决定前往。次日上午,穿上游戏服,戴上防护面罩,余童和另外11名同事进入丛林,开始“敌我”之间互相射击。不料余童的面罩突然松脱,一颗彩弹在余童右眼处炸响,余童右眼受伤。无人承担责任愤然状告三方 受伤的右眼球被迫摘除,法医鉴定7级伤残,失去右眼的余童也失去一份不错的工作——试用期满后,单位未让他续签聘用合同。 单位表态不对这次活动负责,11个同事中无人承认责任,公园游戏场则认为是余童和他的同事违反了游戏规则。 余童认为,活动是单位组织的,直接伤害是参加活动的同事,公园方面存在措施不当。他坚持:各方都有责任,于是将单位、同事和公园游戏场告上法庭,索赔8万余元。采用过错推定同事分担责任 在昨日上午的庭审中,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指出:这次活动纯属职员自发,单位并没有组织,所以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园游戏场方认为,游戏规则在游戏开始前就交代清楚,面罩没有质量问题,没有证据表明公园方存在过错。11名同事都说:当时场面混乱,不知道谁射出的彩弹击中了余童,还称,事故缘于余童怕热揭掉面罩,彩弹碰巧击中,责任在余童自己。 根据法庭要求,余童在法庭上演示现场——作惊恐状迅速晃动脑袋,两次演示面罩都掉到下颌,露出眼睛。 15分钟评议后,法官认定:没有证据表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了这次活动;没有证据显示游戏场方存在过错;同时也没有证据显示余童自己揭掉面罩。余童的残疾是11名同事中一人射伤他眼球所致,由于没人承认,根据最高法院相关规定,采用过错推定原则,加上余童在内12人都有责任。遂当庭判决:余童六万余元损失由12人分担,11名同事每人承担五千余元赔偿责任,另外五千一百余元余童自己承担。 见习记者 陈能雄 实习生 赵波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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