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下租赁纠纷的外籍轮船即刻启航离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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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07:35 信息时报 | ||
法官速办手续及时扣船 本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莫菲) 惹下了租赁纠纷的外籍轮船即将启航,法官为赶时间,在半天内完成法定程序,及时登上违约船只,对其成功扣押:前天下午3时,广州海事法院的扣押船舶命令及时将巴拿马籍“友翔4”号货轮扣押于湛江港。 这起扣押船舶案件起因于一宗定期租船合同纠纷。申请人高乐船务(控股)有限公司称,其于2003年2月与友翔船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船合同,约定由高乐公司期租友翔公司所属的“友翔”轮。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友翔公司突然于6月18日单方宣布解约并撤船。 由于高乐公司已备妥自越南归仁至山东日照的下一航次的货物运载,友翔公司的撤船行为将高乐公司打了个措手不及,高乐公司因此面临要因货运受阻而承担违约责任的后果。高乐公司出于无奈,依照租船合同所约定的仲裁条款,将纠纷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要求友翔公司完成期租合同约定的航次,并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为保证仲裁裁决得到顺利执行,高乐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湛江法庭申请扣押“友翔”轮。 广州海事法院湛江法庭收到申请材料后,在半天内完成了审查、报送立案、核实申请人的反担保、制作法律文书等工作。当法官们顶着烈日赶到湛江港码头时,“友翔”轮已完成所有货物的装载,即将启航。法官们带领边检战士登上“友翔”轮,向船长宣读船舶扣押命令,“友翔”轮被成功扣押。申请人闻讯后,顿时松了一口气,随即向法官们连连表示感谢,称赞湛江法庭“工作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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