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项涉及建筑企业收费项目被取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08:40 光明日报 | ||
记者 冯蕾 本报北京7月10日电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专项治理涉及建筑企业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地财政、价格、建设主管部门,对涉及建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摊派以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等进行专项治理。 《通知》公布取消30项涉及建筑企业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主要包括:城市增容费、外省施工企业调节金、出入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费、出省承包工程管理费、报建费、外国企业承包工程管理费等,以及地方越权出台的不合法收费项目和乱摊派项目。稿件来源:光明日报(来源:光明日报)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