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元的烟草证卖3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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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10:11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海涛 实习记者 贾彦实习生友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准转借、涂改、伪造或租赁买卖,然而,原“悦悦商店”的老板朱某在转让店铺时,竟将过期的“烟草证”倒手卖了300元,留给新主人麻烦一串串。 3月26日,甘肃天水来的曹老先生,以3000多元的价格,将西安市郝家村130号的“悦悦商店”转入自己名下。接手时,朱某又将2002年办理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部分外 4月3日,西安市烟草专卖局五分局的工作人员突击检查,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过期为由没收了该证件。直到此时,曹先生方恍然大悟,原来花300元买到的“烟草证”竟是过期的废证,且办一个证也不过24元。 事发后,曹老先生几次找到原店老板朱某,让退还一部分费用,哪怕100元也行。但朱某却不管这些,称他当初办证时就花了300元,现在是原价转让。至于该证是否过期、转让是否合法,他却只字不提。 西安市烟草专卖局五分局的孟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高价买卖“烟草证”已经违法,出售过期证件更是错中之错,他们将派人严肃查处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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