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虫”一案 维持原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10:1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昨天上午,合肥市原菜篮子办公室主任李富银接到了关于其贪污案的终审判决:省高院驳回了他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合肥中院的原判。 经庭审认定,李富银在担任合肥市菜篮子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窃取侵占公共财物34万余元。合肥市中院因此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责令其退回不法钱财和强占的位于市中心的商品房一套。但李富银不服提起上诉。(刑一 红彦)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