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两大借口阻碍手机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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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10:19 现代快报 | ||
记者 郑春平 快报讯 在今年上半年的消费投诉中,手机类投诉高居榜首,多达2000多件。 商家惯用的两大借口往往将维权的消费者拒之门外。一是将责任推到网络上或SIM卡上不予退机。今年元月30日,刘女士购买了一部价值1270元的手机,年初一走亲戚时发现在一 消协人士提醒说,消费者可以根据《江苏省实施〈消法〉办法》第23条第二款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即“商品或者是服务质量不能检测、鉴定的,经营者应当证明自己无过错;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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