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玛特蜥蜴鳄鱼皮非法上柜台(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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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10:54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苏林/文汪兴宇/摄 今报讯昨天,沈阳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的执法人员根据市民举报,依法查处了新玛特商场内一家无证经营野生动物制品的业户,没收蜥蜴皮鞋一只、鳄鱼皮鞋六双。 昨天上午11点5分,野保站的执法人员按照举报的线索,来到位于大东区小东路上的新玛特商场,在商场一楼发现了一家非法出售野生动物毛皮制成皮鞋的业户。 在此档口的柜台上,摆着一只黑色的皮鞋标价3880元。经执法人员辨认,这是一只用蜥蜴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制成的皮鞋。同时,执法人员还在货柜中发现了六双棕色的用鳄鱼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制成的皮鞋,标价1400元/双。 执法人员亮明身份,要求业户出示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但营业员一会儿说,许可证在业主手中,一会儿又说老板正在办。 根据该业户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决定将这批用野生动物皮制成的皮鞋暂扣。但在执法行动中,业户极不配合,拒绝拿出另一只蜥蜴皮制成的皮鞋。 11点20分,执法人员联系大东公安分局小津桥公安派出所,请求民警协助查处。 11点35分,民警赶到现场,对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 11点40分,经销商在处罚通知单上签字,野保站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据野保站的执法人员介绍,任何一家经营野生动物制品的单位都应在经营前到当地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否则就会视为非法经营,应立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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