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搓澡工潜逃 一家四口包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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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10:54 沈阳今报 | ||
记者朱云鹏今报讯在昨天东陵区公安分局召开的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动员大会上,东陵区政法委、东陵区公安分局、东陵区人民检察院、东陵区人民法院等四部门联合对涉嫌包庇窝藏犯罪的陶氏一家五口人从严处理,并宣读了对投案自首的三人从宽处理的决定。 时间:2002年12月 地点:东陵区马官桥某浴池内 黑档案:陶承海,28岁,东陵区李相镇保和村人;陶福忱,60岁,陶承海之父;姜晓凡,57岁,陶承海之母;陶承智,31岁,陶承海之胞兄;陶宏微,37岁,陶承海之胞姐 陶承海于2002年12月到东陵区马官桥附近一浴池内洗浴,与该浴池中一男搓澡工发生争执,口角后动起手来,将搓澡工杀死。陶承海见杀了人,畏罪潜逃,先后逃到灯塔、承德等地,直至2003年2月被抓获。 2002年12月下旬至2003年2月间,陶福忱、姜晓凡、陶承智、陶宏微等四人明知陶承海杀人后潜逃,在其逃跑期间,先后四次筹钱给陶承海提供资金帮助。根据我国《刑法》第310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陶福忱等四人的行为涉嫌窝藏犯罪,经东陵区人民检察院审核,四人已被依法逮捕,将依法提起公诉。 在会上,嫌疑人任某、曾某、李某因主动投案自首获得取保候审,并被当场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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