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小伙赛车飞人砸倒俩老汉 交警部门建议:赛车不宜日常代步(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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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11:11 沈阳晚报 | ||||||
7月10日下午,由于所骑的赛车车速过快及视线太近等原因,沈阳师范大学某分院的大一学生张某,在骑车过宁山路时,竟将两位老人撞成重伤,其中一位生命垂危。 现场:撞倒俩老汉 当日14时,阳光明媚。记者赶到皇姑区宁山路沈空二所东100米处,马路上隐约可见几处血迹。50分钟前,一起不该发生的车祸,在这里发生了:沈阳师范大学某分院的大一学生张某,骑车路过这里时,将过马路的两位老人撞伤。“当时太吓人了,老张和老姜正过马路,一个小伙子骑着黄色的赛车就到眼前了,小伙子一刹车,3个人一起倒在了地上,小伙子的头撞到了老姜的头上……”在附近目睹了事故经过的一位老者,这样向记者介绍当时的情形。“不久,110来了,交警也来了、120也来了,大伙就开始忙活开了。” 医院:我们正全力抢救 在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记者在急诊室 里见到了正躺在床上呻吟的张老汉,大概是刚刚受到了过度的惊吓,张老汉对刚才的事故闭口不谈(见图1)。另一个受伤的老汉因为昏迷不醒,正在医院的神经外科抢救。 急诊室的杨医生告诉记者:下午1时20分,120急救车将伤者送到他们急诊室的。伤者中一位是66岁的张老汉,经做CT检查后,伤情不十分重。另一位老汉叫姜某,今年72岁,头部受伤较重,已出现了脑疝,很可能危及生命,现在医院正在全力抢救(见图2)。小伙子左眼眶受伤,经眼科门诊处理后,已被交警带走。 交警:不该发生的事故 在皇姑区交警大队,因案件正在审理中,记者未能见到肇事的小伙子。 但大队事故科的陈科长介绍:小伙子姓张,今年20岁,是沈阳师范大学某分院一年级学生。关于这一案子的其他情况,交警方面正在审理中。但陈科长表示,此案的最终处理,要依据受伤者的情况。最坏的情况是,如果受伤的老汉死亡,那么警方将依据“交通肇事罪”,对大学生张某进行处理。否则,会作出罚款等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近期自行车交通事故有增多的趋势,而适合在运动场上骑的赛车,由于视线近、速度快等原因,成为主要“祸首”,因此交警部门建议,不宜用赛车作日常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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