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取消"严禁无婚姻证明男女混住"法规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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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11:50 新闻晚报 | ||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今年6月底召开的江苏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江苏省本届人大常委会修改通过了新的《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其中引人瞩目的是,取消了原先的“严禁无婚姻证明的男女混住”的条款。据了解,50多位人大常委在分组审议是否要取消这一条款时,都表示理解、支持,最后提交表决时,一致通过。 据介绍,在江苏省人大审议表决之前,6月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第九次常务会议 其次,范围难以界定。无婚姻证明的男女范围很大,父女、母子、兄妹都属于这一范畴,他们外出不能同住,简直荒唐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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