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头广告”现南京 沿街招摇无人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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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13:2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继本报昨天报道《“光头”广告现身徐州》之后,昨天南京街头也出现同样的一幕。昨天下午2点钟左右,三名穿戴相似、剃着光头的年轻男子,捧着“光头广告招商”字样的广告牌在新街口地区招摇过市,一时间赢得了路人颇高的回头率。 由三人组成的“卖头”团队均来自盐城,为首的李先生今年32岁,曾经在异地打工时看到过别人“卖头”,并萌发了以此为生的想法,他精心挑选了能吃苦的同乡李先生和王先 但是他们的“敬业精神”似乎并未引起市民的关注,在记者采访的近半个小时里,鲜有人上前询问,更多的人只是远远地看着热闹。还有一些市民表示不能理解,某公司的白领王小姐就直言不讳地认为,这样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哗众取宠的表现,格调不高,充其量是一种个人炒作。他们不肯脚踏实地地工作,到处“卖头”,与不劳而获没什么区别。 像“卖头”之类的人体广告究竟能不能做,是否合法?记者就此向工商部门进行咨询,得到的答复是:人体广告原则上应属户外广告范畴之列,目前广告法规定,只要广告内容健康、规范,无伤社会风化,不抵触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原则上都可以申批正常的广告手续,并没有明确的限制。一些圈内人士也认为,对于这种新出现的变化,有关部门已着手进行调研,在没有一个明确结论之前,人体广告很有可能在申请登记的第一道关口就会被拒绝。(海勇 张乐 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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