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工商推出执法办案评议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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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08:35 生活日报 | ||
本报济南7月11日讯 (通讯员 刘炳辰 记者 田茹)“你执法办案,我监督评议”。今后对工商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着装不整、接受宴请、收受贿赂等行为,案件当事人都可立即进行举报。这种“执法办案评议制度”是昨日天桥工商分局推出的一项新举措。 据介绍,执法办案评议制度即从工作作风、办案程序、廉政建设三个方面,由案件当事人对案件执法人员进行监督评议。评议内容为行政执法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市局关于促进环 评议过程是在立案调查的同时,由负责调查案件的执法人员将《监督评议表》发给当事人,请当事人对执法办案人员进行全程监督评议。案件办毕后当事人将此表送达或邮寄到分局纪检监察室,也可直接拨打监督电话5924136反映情况。纪检监察室根据群众反馈的意见进行调查核实,违反者将按党纪政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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