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户”想获拆迁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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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09:33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7月11日讯(记者姚绍毅 通讯员 王强) 今天,冠县路上的一家业户到冠县路工商所登记注册,却遭到拒绝。日前,一些划入东西快速路三期拆迁范围内的无照经营业户,纷纷到工商所要求补办营业执照。但根据有关规定,这些业户将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也不能享受拆迁补偿。 按照青岛市房屋拆迁有关规定,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由拆迁人给一定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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