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镇一大怪:镇政府管村委会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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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10:57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若敏)近日,呼兰县呼兰镇的几名村干部反映,他们村的公章由镇政府收上去一年多了,一直没有返还,工作起来不方便。 据了解,一年前合村的时候,镇政府为了安全起见,将原村委会的公章统一管起来,各村村民有事一律到镇政府盖章,从而杜绝了乱盖公章的现象。并村工作完成之后,公章仍未下发,村干部对这种做法表示不理解,认为这是对村干部的不信任,也不符合国家村民委 镇政府统一保管村委会公章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市民政局政权处工作人员答复: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负责村务日常管理。国家公安部和民政部联合文件明确规定,村委会的公章印鉴必须由村委会自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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