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机动车违规停车案在开福区法院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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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13:24 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昨日,全国首例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在人行道上停车引发的行政讼诉案,在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湖南通程律师集团理事长杨金柱与城管执法部门对簿公堂,法院当庭维持长沙市城管支队开福区大队2003年4月29日对原告作出的处罚决定,并驳回原告杨金柱的诉讼请求。 官司缘起人行道停车 4月28日中午12时,杨金柱将自己驾驶的一辆“别克”轿车停放在中山西路人行道上,然后去附近的餐馆用餐。长沙市城管支队开福区大队通泰街中队执勤巡查队员遂将车的前轮锁住,并开出处罚通知单,夹在原告车辆的前雨刷上。该处罚通知单上面记载“该车属于违章占道停车,予以锁住前轮……到通泰街城管中队接受处理。”原告在用餐完毕后,准备驾车离开。未注意车已经被锁的情况,启动车辆造成该车轻微损伤。 4月29日,杨金柱来到开福区法院,以“违法行为”为由将开福区城市执法综合大队告上法庭,并索赔1元钱。法院对该案予以受理,承办法官与交警部门的同志一起到现场进行了勘验。与此同时,城管大队也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并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昨日的法庭上,原告杨金柱诉称:他停车的地方没有设置停车场;该人行道实际上是个空坪,有9米宽,完全可以作停车用;该处没有禁停标志。而被告开福区城管大队辩称:原告的行为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62号令属于违法行为;被告方有完全的处罚权,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有市政工程公司人员出庭作证,该处属于人行道;该处没有停车场是规划部门的事情,与本具体行政行为无关。 索赔一元钱是打官司还是作秀 昨日的法庭旁听席上,旁听者坐得满满当当,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这场官司是杨金柱为了自我炒作。参加旁听的王先生听说索赔一元钱,马上脱口而出:“炒作呗!律师的收入跟名气可是成正比的。”可杨金柱接受记者采访时,还没等记者提出这一问题,就自我澄清说,他打这场官司决不是自我炒作,“如果要炒作,我不会这样做,而会用另外一整套方案。”他对记者说,他打一元钱官司是因为市民的法制意识有待提高,政府的法规建设亟待完善,他希望引起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立法部门对法规可行性的注意。杨金柱表示,无论审判结果如何,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一部分,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引起了社会对依法行政、公民权利的关注。 杨金柱还透露,他马上就会起诉长沙市人民政府,因为长沙市在基础建设设施方面几乎完全忽略了公共停车场地的建设,空地又不准停车,将使市内车辆无处可停。他希望促使市政府设停车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参加旁听的付小姐笑着说,不管杨金柱承不承认是作秀,但他确实会因此名声大噪。(本报记者 刘 颖 陈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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