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放贷700万元 永州“胡氏银行行长”被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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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13:24 长沙晚报 | ||
本报永州讯 利用掌管的住房资金疯狂放贷,造成国有资产损失700多万元,并从中贪污、受贿3万余元。8日,这个被永州市民称为“胡氏银行行长”的原永州市冷水滩区房改办主任胡建民,被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1991年11月至2002年4月,胡建民任永州市冷水滩区房改办主任。据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1年春节,胡建民伙同他人采取虚开发票的手段,套取公款私分,胡从中分得1万 2002年,胡建民东窗事发,被永州市冷水滩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当年9月6日被依法逮捕。2003年2月,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胡建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又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的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三罪并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胡建民不服提出上诉。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史石 欧阳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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