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窃取业主生活用电被发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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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2日15: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两条电线暗渡商铺冰柜 本报讯记者周敏、实习生熊志琴报道:广州芳村区祥兴新村的宋小姐向本报热线反映,该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处窃取业主的生活用电,用作商业用途。 宋小姐说,6月24日中午下班回家时,发现她居住的5栋楼水泵房下伸出两条黄色电线 一位业主愤怒地说,停车场承包者每月都将电费交给物业管理处,但物业管理处从来没说明是用业主的电,也没给过业主发票。而且电表到10000度后,是会归零的。物业公司到底偷了我们多少电,我们都不知道。 该小区物业管理是由广州市越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的。据了解,事发后,业主们曾和物业管理公司多次协商。物业管理公司决定,赔偿4612度电费和银行利率给业主。 据了解,这个小区于1995年交付使用,这个小电表是在1999年安装的。物业管理公司承认是小区早期管理出现的漏洞。 目前,业主们对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的解决方案并不满意,坚决要求按照10倍的电价作赔。双方近日还将继续进行协商。(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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