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水瓶“惹火”老汉家破妻亡获赔五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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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3日00:49 辽沈晚报 | ||
核心看点 只因一个不中用的热水瓶,吕老汉付出了家破妻亡的悲惨代价。去年10月22日凌晨4时,沈河区的六旬老汉吕丰农家里因电热开水瓶温控失灵将水烧干未自动断电,引起室内大火,室内物品全被烧毁,妻子死在大火中。之后吕老汉把厂家和经销商先后投诉到沈阳市消协、沈阳市12315和广东中山市消协,要求该电热开水瓶厂家和经销商赔偿火灾损失费和妻子 半年之后,当吕老汉在沈阳和广东中山两地消协的帮助下从厂家获赔5万元时,老人沉重地告诉记者:“5万元换不来老伴的命啊!” 新闻回放 电热水瓶让他家破妻亡 1998年12月,吕老汉在沈阳大西电子市场购买了一个广东中山市嘉宝电器厂生产的嘉宝牌电热水瓶。2002年10月22日凌晨4时,这支电热水瓶水被烧干但没有断电引起室内大火,有病在床的吕老汉的老伴在火中窒息而死,吕家的室内物品均被烧毁。后经消防鉴定:起火原因是电热水瓶内部的温控元件损坏致使电热水瓶长时间加热,引燃周围可燃物,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吕老汉经过物价等有关部门对损失进行了评估:火灾损失包括被烧毁的室内门窗及物品27350元、老伴死亡补偿9万多元在内的共计19万元之多。 新闻直击 吕老汉一怒索赔19万元 面对自己好端端的家突然遭此劫难,吕老汉决定要向厂家和经销商讨个说法。虽然,该厂家称已不再生产吕买的那种产品,但吕老汉觉得自己家遭到的不幸毕竟因为这个电热水瓶造成的。按照家用电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电器在设计时应做到避免由于非正常操作或误操作而引起火灾、机械事故或触电事故,而该电热开水瓶在设计上当温控元件失灵后缺少水烧干断电环节,不能保证安全使用。吕老汉拿着沈阳市消防的火灾鉴定书将该厂家和沈阳的经销商一起投诉到沈阳市消协,并要求经销商和厂家赔偿他191895.3元人民币的损失费。 索赔投诉牵动两地消协 沈阳市消协在接到吕老汉的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但由于沈阳经销商的变更而无法找到卖给吕电热水瓶的那家业主,后此投诉转到沈阳市12315投诉中心,12315投诉调节科多次联系厂家,但厂家只同意最多赔偿两万元,两家始终没有达成协议。今年4月份,沈阳12315就此事给广东中山市消协写了封信,要求当地消协帮助维权。之后在两地消协的努力和协调下,今年6月24日,该电热水瓶厂家终于与吕老汉达成协议:厂家一次性赔偿5万元人民币,投诉方在接到5万元人民币后,不再以任何形式提出其它要求。自此历经半年之久的吕老汉的19万元的索赔投诉,最终以5万元的索赔而告终。 幕后新闻 5万元换不来老伴的命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吕丰农老人,面对协议获赔的5万元,吕老汉伤心地告诉记者:“5万元能换回老伴的命吗?”对厂家的赔偿,他也不是很满意,他的4个孩子也不会满意这个结果,但他为此已与厂家进行了半年多的交涉,他不愿和厂家再打这场官司了。 昨日,记者还拨通了广东中山市嘉宝电器厂罗厂长的电话,但当电话接通后,对方显得很不耐烦,只说了一句“我什么都不知道,你打错了”,就挂断了电话。 记者于非 实习生宋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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