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做账必须使用中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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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3日07:5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从南京相关部门获悉,根据国家税务部门最新规定,今后外资企业的会计记录必须使用中文,否则将进行处罚。 根据最新规定,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的会计记录不使用中文的,将视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按规定进行处理,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利民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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