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斑“祛”得 “面目全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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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3日09:37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7月12日讯(记者崔恒亮 通讯员 胡玉娟)明明是特殊用途化妆品,却不在标签上注明“特妆字”文号和副作用,王女士买了这样一瓶“祛斑霜”后倒了霉斑点没去掉,整张脸却肿胀得“面目全非”。 王女士无奈来到李沧工商分局峰山路工商所投诉经调查,王女士所购买的“祛斑霜”既没有标注“特妆字”文号,也没有经过卫生部安全认证,属于非法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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