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赠与书面申请划走土地协商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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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3日16:25 沈阳今报 | ||
记者王慧整理 李先生:我们是在新婚姻法出台后结的婚,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各归己有,但爱人自愿将房产的一半赠与我,请问我们将如何办理此项手续,共需哪些费用? 庄云:由赠与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房产赠与书”和“房屋所有 王先生:因企业改制,相邻公司要求供销社从我公司范围内划拨200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请问上级主管部门供销社有权划走我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吗? 庄云:根据《土地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须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因此供销社无权自行划拨土地使用权,供销社的文件是没有依据的。因为供销社是你公司的上级部门,因此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要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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