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县发展钢铁炼焦业代价惨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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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08:47 河南报业网 | ||
一方面是产业迅猛发展的“喜人”景象;另一方面则是“喜人”景象背后令人触目惊心的环境污染—— 本报讯 (记者陈 元)被称为安阳县“经济支柱”的钢铁、炼焦行业,是以严重污染环境为代价发展起来的。据省环保局的专家介绍,安阳县近几年新建、扩建的钢铁厂、炼焦厂,都没有经过省环保局的审核与批准。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达的二氧化硫排放指标,安阳县的年排放量应控制在1.2万吨以下。然而,安阳县目前二氧化硫的年排放量已超过2万吨。就是说,钢铁、炼焦等二氧化硫重污染企业即使不再新建一家,安阳县的目前二氧化硫排放量也已严重超标。但是,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安阳县还在新建、扩建钢铁厂、炼焦厂。近日,“中原环保世纪行”采访组随省环保局调查组赴安阳县进行了调查。 钢铁、炼焦都是高污染行业。早在1995年,省计委、省经贸委、省环保局、省财政厅、人行河南省分行5部门联合下文规定:严禁新建和限制扩改小炼钢、小轧材、铁合金、小冶炼等项目,这些现有生产企业的扩建和改造,不论所有制性质,不论投资规模大小,不管资金来源渠道,一律上报省计委、省经贸委,并由省计委、省经贸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先环评、后建设的原则,严格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管理手续一律由省环保局审核与批准。这就是说,没有经过省环保局的批准,工商局不会给这些企业发放营业执照的。 而让记者吃惊的是,在调查安阳县汇丰、宏达、博盛等几家钢铁公司时,负责人不仅拿出营业执照,还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注册证书等,手续可谓“一应俱全”。那么安阳县工商局给这几家钢铁公司颁发营业执照时,有环保局的“通行证”吗?当省环保局专家看过县工商局拿出的安阳县环保局出具的意见书后指出:一、安阳县环保局“请”工商部门对组建的钢铁企业注册,属越权行为,因为对钢铁等重污染企业的环保审批权在省级以上环保部门;二、安阳县工商局凭着县环保局出具的意见书就给钢铁企业发放营业执照,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新建项目的规定。 为什么安阳县环保局竟敢于越权,安阳县工商局也不惜违规而为污染企业开绿灯呢?对于这个问题,记者从县有关局委和县政府有关负责人中都没有得到明确答复,但却从县政府去年7月制定的《钢铁工业结构调整规划》中的一段话中似乎找到了答案:近年来,全县的钢铁行业发展迅猛,2001年钢铁工业产值达24.5亿元,实现利税2.66亿元,占全县工业实现利税的42%,钢铁行业在全县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这一组喜人的数字却是建立在另一组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上的。安阳市环境监测站近两年来的监测数字表明,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超标最严重的是安阳县的钢铁中心水冶镇,超过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7.5倍;可吸入颗粒物超标最严重的也是水冶镇,超过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8.67倍;空气中的降尘以东邻水冶镇的许家沟一带污染最为严重,超标率为100%。(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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