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三份鉴定书将省肿瘤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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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11:34 沈阳今报 | ||
记者王慧今报讯胃痛住进省肿瘤医院,没想到这里却成了冯老人最后的停留之地。讨了三年说法仍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的冯家儿女日前拿着省市区三级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书将省肿瘤医院告上大东区人民法院。昨天,记者见到了仍处在悲痛中的冯女士。 胃痛入院就诊 据冯女士介绍,其父亲患十二指肠溃疡病已经10多年,经常胃痛,有时忍忍就挺过去了,可是2000年1月18日上午,疼了10多天的老人终于忍不住,于是上午11点多,家人带着他到辽宁省肿瘤医院胃外科就诊。 11点半,接诊医生让老人去胃镜室检查,在医院手术室当护士长的女儿也在现场查看检查结果。通过胃镜检查到老人的胃里有陈旧性出血,于是在溃疡面取两块病理组织进一步检查,而后胃内立见大量新鲜性出血。胃镜室赵主任说,先到病房观察,不行再手术。于是,老人又被转到了急诊病房。 次日老人去世 到晚上11点半,当第六瓶药液还没有输完时,老人的儿子突然发现父亲满头大汗,并且说口渴、难受,立即出去找值班医生。护士测血压结果为80/50mmhg。当护士长的姐姐要求立即给父亲做急诊手术,可谷医生说要请示上级医生,上级医生罗主任来到病房,家属再次要求做急诊手术,罗主任说“等输上血,血压提一提再做手术,不然一麻醉血压就会下去的。”这个说法本是合理,可是当化验血型、开取血单、到血库取血等一系列本该在进病房前就做的事情都做好后,已经是两个小时后了,血取来不到十分钟后,老人终因失血缺氧心脏停止了跳动,死亡时已是次日凌晨2点40分。 医院拒绝赔偿 安葬完父亲后,家属开始与肿瘤医院交涉,他们希望医院能给一个说法并赔偿,可没想到医院却根本不承认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在冯女士提供的证人证言中有一份接诊医生的证明写着“在2月26日中午12点30分……”冯女士感到很可笑,父亲1月19日已经过世了,怎么出的证明还会是2月26日的呢? 三次申请鉴定 2002年,经历了种种曲折后,一家人终于拿到了沈阳市大东区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书》:肿瘤医院构成一级医疗技术事故。而医院不同意鉴定结果,于是2002年5月又向沈阳市医疗鉴定委员会提请鉴定,在市人大代表听证监督下,2002年7月8日沈阳市医疗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本例纠纷构成一级医疗技术事故。而后,家属又向辽宁省医学会再次提出鉴定申请,辽宁省医学会对此争议进行鉴定,最终得出鉴定结论:医院负主要责任,事故等级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近日,大东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本报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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