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想天开挖洞潜逃 死缓犯被判死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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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14:37 新民晚报 | ||||
24岁的被告人杨恩杰,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于2002年10月被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元。省高级法院于同年11月裁定核准上述判决。杨恩杰于同年12月20日被送往江苏省无锡监狱服刑。 2003年5月21日,杨恩杰在劳动的车间找到钢管和铁板,让罪犯吴宏兴焊制成1把铁锹。同年5月26日上午9时许,杨恩杰趁车库检修之机,至所在监区的柴火堆处,开始挖洞实施脱逃,后被他人发现而未得逞。 根据法律规定,该案判决生效后,经依授权有死刑核准权的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将对被告人杨恩杰执行死刑。 (华俭学庄亦正) 董之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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