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女泪诉十七载甘苦 叔婶离婚个中有隐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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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15: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恩怨情仇继承案(2) 说起叔叔的自杀,阿虹落泪了。“叔叔是个残废军人,早在1961年腰部就受了工伤,1985年以后,反复在广州的多家医院住院,患有多种疾病。他与第一任妻子的婚姻持续不长,第二任妻子是战友介绍的,育有一女,就是小杉。 “叔叔一辈子没有享受过什么家庭快乐。在1985年时,叔叔要动腰椎的大手术,我们姐妹先后从常德老家来到广州,服侍叔叔。因为家里务农,我们也没有什么文化,照顾叔叔成了最重要的事。除了刚动手术时,因为女孩子不方便,由哥哥照顾了三个月外,我们大部分时间都陪伴在叔叔身边,姐姐阿连还专门在叔叔所住的医院当护工,除了照顾叔叔,还挣点零花钱,这件事很多医院的人都可以证明。” 阿虹称,除了在医院照顾叔叔,她们还要帮着婶婶干家务,带小孩,一个煤气罐她们都是一个弱女子抬上六楼。婶婶一般都没有给她们好脸色,她们也一直忍着,叔叔看不过眼,才让她们搬走,找工作去。可是叔叔经常生病住院,所以她们最后都还是回到叔叔身边。叔叔的工资是她们每个月到单位领,叔叔的党费是她们每个月去缴纳。 阿虹形容,叔叔和第二个婶婶关系不融洽,后来连吃饭都是各付伙食费。但是,他们离婚却另有乾坤———1995年,第二任婶婶因单位集资买房,就与叔叔商量协议离婚,等拿到房子后再复婚。叔叔同意了,还把家里的钱都交给了她。不想,离婚协议一签,前妻就不认账了。1995年12月9日晚,叔叔上前妻家里要求复婚,前妻依然不同意,叔叔气急,打了她,结果惹来了一场刑事官司。 罗某伤害前妻的行为惹来的麻烦还真不小,1996年6月20日,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指控罗某因前妻拒绝其复婚的要求,萌发杀人之念,在1995年底的那个晚上,用磨刀石连击在房间床上睡觉的前妻的头部,并对她进行殴打。经鉴定,他的前妻受了轻伤。 罗某当时辩称他是由于一时气愤才做出此事,辩护人认为他只是违法伤人,没有杀人的故意,是在前妻的激惹下,诱发精神障碍发生伤害事件的。 法院认为罗某是杀人未遂,案发时,罗某患有脑血管病所致的精神障碍,可从轻处罚,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当年的是非曲直暂且不论,但这件事的杀伤力是显而易见的。虽然小杉判由父亲抚养,但她一直都和母亲住在一起。阿虹表示,罗某被冠以“杀人犯”之名后,心灰意冷,两次在家里自杀,开煤气,吞安眠药,可每次阿虹都凑巧回家,把叔叔从鬼门关拉了回来。可当医院发病危通知书的时候,身为女儿的小杉却嚷嚷着“我没有这样的父亲,我与罗家没有任何牵连”,阿虹觉得表妹很无情。 小杉认为,表姐的指责是没有道理的。 本报记者 林洁(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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