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贷700万被判5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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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7:01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本报讯利用掌管的住房资金疯狂放贷,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近720万元,并从中贪污、受贿3万余元。7月9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终审判处原永州市冷水滩区房改办主任胡建民有期徒刑5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1年春节,胡建民伙同他人采取虚开发票的手段,套取公款私分,胡从中分得1万元。1996年至2002年,胡建民借帮助个体老板从房改办贷款之机,收 2002年,胡建民被依法逮捕,2003年2月,被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胡建民不服提出上诉。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刘飞锋何淼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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