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数职挪用20余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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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7:07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身兼村互储会主任、业务员、会计、出纳数职,5年间挪用资金达20余万元,最终造成近10万元不能归还。被告人易先文因犯挪用资金罪昨日被长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其尚未退还的资金将被追缴。 1994年4月,长沙县金井镇金井村村民易先文担任该村互助储金会(简称互储会)主任,同时兼任业务员、会计、出纳等职,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易经营管理互储会至 经审理查明,易先文在1999年4月经营互储会期间,挪用储户本金及垫底资金共计20.2万元。易将挪用的资金用于建造私房一栋和购置生活用品等私人开支。案发时,易已将建造的私房退赃给了受害单位金井村,双方对房屋协商作价为10万元。去年10月,易的家属退赔1.3万余元.目前,易尚有近10万元不能归还。周喜丰 邓理先 吴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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