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被冒领储蓄所赔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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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7:23 潇湘晨报 | ||
本报郴州讯将2万元现金存入储蓄所,结果却被人冒领。嘉禾县的李女士为此与储蓄所打起了官司。昨日,被告嘉禾县邮政局所属邮政中心被判给付李女士存款本息共计20259.35元。 2002年7月13日,嘉禾县某公司职工李女士将2万元现金以定期3个月存入嘉禾县邮政局所属的邮政中心储蓄所。2002年9月16日至17日上午,李女士在家中反复寻找存单未果,遂 后经公安机关侦查,2002年9月15日下午6时许,一妇女持姓名为“宋资芝”的身份证、李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存单来到邮政中心储蓄所,谎称李某出了车祸,急于用钱,要求提前支取2万元存款。储蓄所工作人员既未认真审验该妇女所持证件,又未向单位领导请示,就为该妇女办理了提前支取存款业务。 嘉禾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储蓄所工作人员违反了提前支取定期存款规定的程序,故应承担原告定期存款本息被冒领的民事责任。 周传美 李勇军 周喜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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