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将钱包交错失主律师?店方应负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7:23 汉网-武汉晨报 | ||
钱包遗失饭店,当返回寻找时,却得知钱包已被人冒领。一怒之下,失主与店主动上了粗。 据谭卫东先生称,昨日11时30分,他到民权路“好再来餐馆”就餐。回到家后发现,装有1200元钱的钱包忘在饭店椅子上了。40分钟后,谭赶到饭店,店老板告之,钱包已被一中年妇女领走了。当谭卫东让老板提供该妇女联系方式时,对方称没有拿。谭卫东和店主吵了起来, 饭店店主牛先生表示,他承认没让领钱包的人留下联系方式,是他的过错。 武汉云达律师事物所张天来律师认为,店方应该对此负责,因为店方在捡到钱包后,应该将其送交警方等管理部门,即便有失主来领取,也应该查看对方身份证及有效证件。(来源:武汉晨报)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