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外遇要与“原配”离婚 婆母为儿媳辩护令人动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5日07:25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侯德伟 记者 陈萍)儿子有外遇后,提出和妻子离婚。母亲看不过儿子的做法,出庭替委屈的儿媳辩护。昨日,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不准离婚。 年近40岁的高某,家住大连市金州区,近几年做生意挣了点钱,有了外遇,今年4月份高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请求。 高某母亲对儿子的做法大为恼火,告诉儿媳:你放心,这个官司我替你打,我要作为你的委托代理人出庭为你辩护! 在昨日的法庭上,母亲义正词严地对儿子说道:你的错误有多严重你知道吗?希望你看在和妻子多年的情份上,看在孙子活泼可爱的情份上,看在我与丽茗多年亲如母女的情份上,重新回到家中,建立一个和睦幸福的家庭! 这番发自肺腑的辩护,让在场法官听了十分动容。金州区法院最终当庭驳回了原告高某要求与妻子离婚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参加庭审的旁听者对本案判决结果报以热烈掌声。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 ||